毒品藏音箱躲查緝 資深警帶螺絲起子讓毒犯栽了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台南黃姓毒販運毒時為規避查緝,將毒品藏在後車廂喇叭音箱內,警方搜索時,因資深刑警出勤隨身帶螺絲起子,拆掉喇叭音箱起獲2762公克毒品,全案依毒品罪送辦。高雄市警察局鹽埕警分局日前接獲情資,黃姓犯嫌(32歲)疑在台南地區非法持有大量毒品並販賣,遂與前鎮分局、鼓山分局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台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歷經多日偵蒐,於5月1日持搜索票前往查緝並起獲大量毒品咖啡包、愷他命及現金。警方先在台南市北區黃嫌住處內起出疑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約30萬元及少量毒品咖啡包,隨後老刑警仔細搜索黃嫌轎車,在駕駛座旁夾層及後車廂喇叭音箱內又查獲毒品愷他命12大包(毛重約1200公克)、毒品咖啡包418包(毛重約1562公克)、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4小包等證物。據了解,黃嫌運送及販賣毒品時,都將毒品藏在轎車後車廂喇叭音箱內以規避查緝,卻未料資深刑警出勤時都會隨身攜帶螺絲起子,且當時後車廂僅有喇叭音箱讓警方起疑,最後拆掉音箱後便發現大量毒品,讓黃嫌相當錯愕,全案將黃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帶案偵辦並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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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雙屍命案 陳福祥逃死 改判無期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民國一0四年發生在台北市峨眉街立體停車場頂樓的雙屍槍擊命案,槍手陳福祥從一審至高院更三審被判處五次死刑後,最高法院在四月召開「生死辯」並於五月二日宣判,合議庭以陳福祥非計畫性預謀殺人,難認為人權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定讞。陳福祥是在一0四年一月十三日以要賣十公斤K他命為餌,釣出藥頭派小弟蔡宗育、蔡鎧陽前往台北市峨眉停車場碰面,陳福祥先叫蔡鎧陽去買飲料,再趁此空檔先開六槍殺害蔡宗育,正欲離去時蔡鎧陽返回,陳福祥為防他發現蔡宗育屍體,遂再開三槍殺害蔡鎧陽,才駕車逃離,並至藥頭據點謊稱已完成交易,取走四百四十萬元,陳福祥逃亡十四天後被警方逮捕,檢方則依殺人罪起訴。在歷經台北地院一審至高等法院更三審,陳福祥均被歷審法官認為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五度針對殺害蔡鎧陽部分判處死刑,殺害蔡宗育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陳的死刑判決三度被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但高院更三審仍判陳福祥死刑。因此,最高法院在四月間針對陳福祥案召開最終「生死辯」,並在二日宣判,最高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陳福祥輕視他人生命,動機惡劣,手段冷血,造成被害人家屬巨大苦痛,犯罪情節極為嚴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未獲諒解,但斟酌陳福祥非預謀殺人,在人權公約拘束下不能科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才罪責相當且不違比例原則,並在監獄中長期隔離施以矯正,至少執行逾二十五年,有悔改實據才得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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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WTA詐977萬 楊蕙如被訴求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卡神」楊蕙如利用母親擔任人頭的易使公司,舉辦二0一七、二0一八年WTA女子職業網球台灣公開賽,被控涉嫌向台北市政府體育局、交通部觀光局、教育部體育署等單位,詐領九百七十七萬餘元補助款,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在二日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楊蕙如,並請求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還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起訴書指出,楊女利用舉辦國際賽事機會圖謀私利,以不實發票等手法虛增支出,騙取國家有限補助經費,實質排擠政府挹注其他體育運動資源。且國家運動風氣的培養,仰賴公部門及民間團體本於誠信協力合作,其犯行已使政府補助體育賽事公平性受到質疑,造成公私協力舉辦國際體育賽事的合作模式難以順利推行。檢察官查出,楊蕙如利用承辦二0一七及二0一八年WTA台灣公開賽的機會,合計向北市體育局申請補助一0一0萬元,虛增金額達一千五百八十五萬二千九百七十元,扣除實際支出金額,共詐領八十二萬一千二百八十三元;她還向教育部體育署詐領二百四十五萬一千八百六十三元;還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六百五十萬元補助,卻沒有實際支出。另外楊蕙如母親、胞妹則因罪證不足,則獲不起訴處分。檢方認定,楊女犯行明顯阻礙我國體育運動健全發展,且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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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刺殺乘客 車行連帶賠償450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李姓計程車司機曾犯殺人案入獄,出獄後重操舊業,但又因細故持螺絲起子刺殺廖姓乘客,再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確定後,被害人提起求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經審理,判處計程車司機李男與派遣、靠行公司應負連帶賠償逾四百五十萬餘元,全案可上訴。李姓計程車司機因犯殺人案入監服刑,但出監後在一一0年四月間,於新店區搭載廖姓乘客後,不滿廖男說話態度而要求他下車改搭其他計程車;廖男趁下車之際出腳猛踹車門,李男即持十字型螺絲起子朝廖男頭、頸猛刺十一次,被害人幸經路人報案,被緊急送醫才倖免於難。全案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最高法院認定李男行為時辨識力、控制力均正常,以他行凶工具、攻擊次數與力道等情況判斷,他主觀上可預見持螺絲起子刺擊被害人頭頸,極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卻執意為之,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七年十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被害人廖男在刑事訴訟確定後,提起求償訴訟並主張,至今他留有四肢肌力下降,右肩及右側肢體疼痛、萎縮,失能無法痊癒等後遺症,所以,請求賠償醫療費、看護費以及勞動能力減損的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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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騷被撤職停止任用三年 丁允恭聲請釋憲被打臉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府新聞局長期間,與記者女友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認定丁構成性騷擾,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確定,丁允恭不服判決並認為判決已違憲,因此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憲法法庭審查認定丁未具體指出何處違憲,最終裁定不受理。丁允恭是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監察院上訴後,懲戒法院二審加碼認定他公開上傳親密合照構成同條規定指的「性騷擾」要件,除判他撤職,還加重判停止任用三年確定。但丁允恭不服判決並主張,懲戒法院終局判決認定他將女記者親密合照公開上傳至「臉書」的行為,有牴觸憲法的疑義,所以,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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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毆傷2任女友 渣男二審仍判刑4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黃姓男子以即將被觀察勒戒為由,要求擔任看護工的女友到其住處相陪,並趁機性侵得逞並打傷她;四個月後,黃男結交新女友,因口角,即用手銬將其銬住限制行動自由,並打傷她。事後被兩任女友控告性侵及傷害等罪,判刑四年,黃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決。去年一月,黃男以陪伴為由將前女友騙到家中性侵,同年二月間又到前女友工作地點,強邀對方到其住處遭拒,竟出手毆打她的腹部、手、臉成傷,出言恫稱若不跟他走,就直接拿手銬銬她拖走,被害人只得跟其走,直到同日晚間才被釋放。同年五月四日晚間十點,黃在住處與新任陳姓女友口角,陳女欲打電話請家人來接回家,黃將她的手機搶走並用手銬將她銬在客廳內桌子,並打傷她的頭、臉及右手,隔天才放陳女回家。黃男上訴稱法院判他四年太重,他也跟兩任女友和解,希望獲判緩刑。但法官認為刑度剛好,且其再犯風險不低,未符緩刑要件,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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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行人地獄惡名 警政署:車頭距斑馬線行人3公尺內開罰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灣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宣布自五月一日起全國警察展開車輛不停讓行人大執法,警政署二日表示,車輛車頭只要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一個車道約三公尺寬,就是取締開罰基準。警政署表示,車輛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的四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警政署指出,為了改善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修法完成,自三月三十一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二千元、大型車處罰二千八百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三千六百元處罰,機車則維持一千二百元。但因車輛未禮讓行人的違規取締,易因警方肉眼「視角」等基準問題惹議,警政署二日指出,首先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規定,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首先,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約三公尺寬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其次,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警政署表示,車輛不禮讓行人取締,因是以員警目視所及進行執法,會有爭議情形,但執法過程卻是全程蒐證錄影,若當事人有疑義可依法向警察機關或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另交通部近期也正在研擬修改相關取締原則,警方也將配合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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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咖啡商遭槍殺 2凶嫌逃死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二0二一年十一月間發生在新北市新店區的何姓咖啡商遭主嫌許杜群、張景欽買凶槍殺案,台北地方法院一日宣判,主嫌張景欽及作案槍手黃泳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仲介槍手的陳憲民判處六年徒刑,潛逃杜拜的主嫌許杜群則遭通緝,全案可上訴。何姓咖啡商是在二0二一年十一月間送小孩上學回到新店住處後,遭人近距離槍殺喪命,檢警追查發現,全案緣於何姓被害人與天道盟華山會大哥綽號「阿杜」的許杜欽認識,二人曾就製毒、販毒進行交流,後來許懷疑何洩露華山會重要毒品交易訊息,造成組織損失慘重,於是,許杜欽南下高雄找到曾為華山會成員後為至尊盟尊合會會長張景欽密謀買凶殺人。許、張二嫌開出六百萬元價碼買凶殺人後,張嫌小弟陳憲民知道友人黃泳群因賭博欠下巨款,遂仲介黃擔任槍手執行殺害何男任務,並在事成後幫忙轉安家費給黃的家人。案發前許嫌即先逃往杜拜,在海外遙控張景欽於國內執行殺人行動,黃嫌犯案後則是潛逃至中國廈門,但在十二月間即遭中國公安逮捕,並由刑事局押返台接受偵訊,黃嫌除坦承犯行外,還全盤托出許、張二人是主謀,於是檢警循線將張嫌及陳嫌逮捕,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最後依殺人罪起訴主嫌之一張景欽及槍手黃泳群,並具體求處最嚴厲之刑(意即死刑),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以若判教唆殺人的張景欽及槍手黃泳群死刑,仍無法撫慰何男家屬內心悲痛,如果給二人一個機會,或許能夠期待他們透過餘生彌補何男家屬,因此,判處二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仲介槍手的陳憲民則判處六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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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性侵熟睡室友 判1年8月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嘉義看守所藍姓男子,去年十月二十五日晚上,趁著室友熟睡時,對室友進行肛交,法官認為藍男趁室友熟睡而處於不知抗拒狀態,趁機性侵,犯趁機性交罪,經檢警偵查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犯趁機性交罪,判藍男有期徒刑一年八月。判決書指出,藍男與室友均監禁於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受刑人,藍男竟趁室友相鄰睡覺機會,趁室友熟睡,不知抗拒,對室友性侵,經看守所人員發覺有異,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室友報案。法官認為藍男趁室友熟睡而處於不知抗拒狀態,趁機性侵,兩人入監服刑,並無交惡,藍男竟趁室友熟睡趁機性交,應嚴正譴責,為考量藍男手段並非強硬,並未造成室友受傷,審酌藍男漠視室友性自主權利,未達成調解,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月。此外,在嘉義監獄服刑的男子,被指控趁室友熟睡時,偷偷拉扯室友下體十餘秒,導致被害人痛醒,遭質問怒斥時,男子卻只是笑笑,因其他室友指證歷歷,嘉義地方法院依犯涉乘機猥褻罪,判男子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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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11元罵站務員貪汙 翁遭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七十一歲林姓老翁去年十月間搭乘台鐵時使用電子票證,出站時認為系統以自強號票價扣款多扣一百一十一元,他在台鐵台中站找吳姓站務員要求退款,但吳姓站務員比對票務系統後,確認無出錯,林翁不滿辱罵「靠關係進台鐵」、「百分百會貪汙」等語,台中地檢署一日偵結,依妨害名譽起訴。起訴書指出,林姓老翁去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五時許,從台鐵中壢站搭成莒光號,途中從台鐵竹南站轉乘自強號到台鐵台中站,他使用電子票證出站,認為系統以自強號票價收費,多收了一百一十一元,因此當天晚上七時許,在台中站二樓向吳姓站務員反映,要求退款。吳姓站務員比對林翁的進、出站時間,認為票務系統沒有出錯,拒絕返還扣款一百一十一元,林翁聽到後,怒不可抑,先辱罵「王X蛋」,接著又說「你一定是靠關係進台鐵」、「按照規章的人都貪汙、照規定做官的都會貪汙」。吳怒提妨害名譽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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