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自稱囝仔昌外甥丟包 林姓嫌犯提抗告遭駁回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自稱「囝仔昌」劉子賢外甥的徐姓男子四月八日凌晨遭槍擊身亡,後被槍手林男(綽號小峰)、同案林昱愷、周男載至安南醫院丟包。兩名林姓被告涉犯殺人及槍砲罪嫌聲押獲准、周男七萬元交保。同案林男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十四日裁定駁回。台南高分院十四日表示,槍枝係管制之違禁物,林昱愷若與槍手小峰無犯意聯絡,怎會一同前往現場開槍、並共同至安南醫院將徐男丟包?據現有客觀證據,足認林昱愷於本案中犯罪嫌疑重大,確有羈押必要,認林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本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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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察覺兒子遭詐騙報案 西港警成功攔阻少年受騙

記者張淑娟/佳里報導佳里分局西港分駐所接獲一名母親報案,直覺兒子可能受到詐騙,西港所蕭姓警員接獲報案後,立即前往發生地向少年了解情形,並提供網路上不明平台相同手法的案例,成功攔阻該少年受詐騙。西港分駐所指出,日前有位少年在FB上欲販賣遊戲帳號,遭詐騙集團用FB、LINE聯繫該少年,並佯稱欲購買遊戲帳號,還提供「國際網路遊戲官網交易平臺」(https//taoyigou.hh50.top)連結網址,供少年註冊進行交易,而後又假冒平台人員,稱註冊的金融帳號有錯誤,交易帳號遭凍結,必需另儲值一萬五千元遊戲點數至該平臺,才可以解凍。該少年的媽媽覺得有異,更記起西港分駐所曾在社區警政宣導時提及詐騙手法,直覺認為可能是詐騙手法,立即聯繫西港分駐所。蕭姓警員接獲報案後,立即前往統一超商喬興門市,並向該少年提供網路上不明平台相同手法的案例加以說明,成功攔阻該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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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丈想硬上外甥女 法院依法判1年7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姨丈趁外甥女借住時伸鹹豬手亂摸稱「妳下面流口水」,對方多次拒絕他竟還稱「一下下就好」並掏出生殖器想硬上,少女奮力抵抗才躲過,但事後身心受創;台中地院審酌,姨丈犯後否認,但當庭致歉獲原諒,少女也不要賠償,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一年七月,緩刑二年,可上訴。起訴書指出,少女因工作關係借住姨丈家,晚上外甥女表示腰痛趴在沙發上請姨丈幫擦藥,他竟將對方翻成正面,將衣服拉到下胸說「按肚子可以讓腸胃變好」,又按其肚子、鼠蹊部,甚至掀開內褲摸下體,少女並說「不要這樣」拒絕。姨丈卻說「妳的下面流口水」、「流口水就是想要性交的意思」,少女多次說「我不要」、「你很噁」、「走開」,姨丈竟又說「我的下面也流口水了」就掏出生殖器說「一下下就好」,所幸少女奮力掙扎、踢踹才未得逞,後來向校方通報。台中地院審理時,姨丈否認性侵,辯稱不確定外甥女是否滿十八歲,沒有要性交只是替她按摩;但少女則指證歷歷,表示姨丈脫下褲著掏出生殖器碰她下體,還講「流口水」等語,甚至要她小聲一點,不要被阿姨聽到,後來跟老師談到這事覺得害怕自責、噁心又不舒服。少女也表示,姨丈平時對她不錯,只是想忘掉這事,當時嚇傻想呼救卻叫不出來,覺得很羞恥,更當庭落淚稱自己本來很勇敢,遇害變的疑神疑鬼,害怕跟中年男子擦身而過。法官審酌,少女歷次證詞沒有重大瑕疵,後續也不要求賠償,只希望姨丈道歉,經對方當庭致歉後也表示接受,認定少女證詞可採。姨丈無視少女對他身為長輩的信任,造成她內心創傷、精神痛苦,嚴重危害其身心,且犯後否認,但考量已經當庭道歉經少女接受,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一年七月,緩刑二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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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囝仔昌」乾外甥丟包醫院 槍手共犯提抗告遭駁回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自稱「囝仔昌」劉子賢外甥的徐姓男子四月八日凌晨遭槍擊身亡,後被槍手林男(綽號小峰)、同案林昱愷、周男載至安南醫院丟包。兩名林姓被告涉犯殺人及槍砲罪嫌聲押獲准、周男七萬元交保。同案林男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十四日裁定駁回。台南高分院十四日表示,林昱愷明知徐男曾放話欲取其、小峰及家人性命,前往談判行為已屬可疑。而槍枝係管制之違禁物,林昱愷若與槍手小峰無犯意聯絡,怎會一同前往現場開槍、並共同至安南醫院將徐男丟包?據現有客觀證據,足認林昱愷於本案中犯罪嫌疑重大。林昱愷所犯殺人、未經許可持有槍枝均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性,且林犯前有與同案周姓被告換車前往犯案情事,犯後又駕車逃逸至高雄市旗山地區,其有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可能性,且到案否認犯行對自身行為避重就輕,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考量林昱愷與小峰兩人於談判前事先攜帶槍枝,顯屬預謀犯案,且二人針對開槍原因等重要情節供述不一、並與卷證諸多不符,且依本案資料、監視錄影及相關證人之證述,是否有其他共犯存在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恐有與其他潛在共犯勾串或滅證之虞。審酌如以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尚不足以確保將來追訴、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確有羈押必要,認林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本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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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國中管弦樂團收費不當一事 教育局將到校查處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高雄市某國中管弦樂團被指收費不當一事,教育局表示,該校樂團係經學校家長自發性成立,相關規範由參與團員及其家長合意訂定,為確實了解學校管絃樂團運作,以及經費收支情形,將到校查處,依法究責。學校表示,依據管弦樂團甄選簡章內容,參加團員費用須自行負擔,團費每學期繳交一次,學期間不會再另行收費,並於簡章中明訂練習時間與退團相關規範。該團目前練習時間,除社團時間外,另會於部分中午時間進行兩次大團練、一次分部練習,倘有賽事,賽前會於假日或課後進行加強練習。相關收費及支出由家長後援會委託學校代為處理,學校並逐一記錄各項收支,定期公告收支明細。針對有關經費收支管理及運用、練習時間及退團等規範,學校將協助轉知家長予以協商調整。教育局強調,為確實了解學校管絃樂團的運作,以及經費收支情形,到校查處倘涉有不法,將依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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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男持刀行搶1600元並性侵女子 重判20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屏東縣羅姓男子被控於一個月內持刀行搶2名女子,並性侵其中1人,遭逮捕後還以精神疾病為由請求減刑。一、二審法院均認定羅男犯案時行為能力正常,依攜帶兇器強盜、強盜強制性交等2罪判刑2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去年1月18日晚間10時許,羅男(31歲)騎機車攜帶水果刀,行經屏東縣潮州鎮潮昇國小附近,見一女子落單行走,即亮刀抵住脖子,強押至路邊得手1000元後離去。2月6日晚間9時許,羅男見另1女子獨自坐在商店櫥窗外階梯上,持刀控制其行動,行搶600元,再予以性侵得逞,被害人一度想逃跑,遭痛毆並砍傷。被害人事後打電話向家人求救並報案。檢警調獲報後調閱兩案現場的監視器,循線破案,由屏東地檢署依強盜等罪嫌將羅男起訴。羅男坦承犯罪,表示已返還1000元給被害人,另主張有精神疾病,請求法院給予減刑。一審屏東地院依精神鑑定結果,認定羅男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正常,且審酌他正值壯年,拒絕減刑,依攜帶兇器強盜、強盜強制性交等2罪判刑20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同一審判決,駁回羅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無違誤,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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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調查官涉賄遭聲押 調查局火速拔官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組長陳麒元,任職嘉義市調查站時涉嫌收賄,橋頭地檢署14日凌晨複訊後將他聲押禁見。調查局長王俊力聲明表達痛心,已指示立即免除陳員的組長職務。陳員被控任職嘉義市調查站時向在押人犯及受刑人家屬收賄,每次收取十萬至二十萬元不等,還包括高價手機等,換取利用借提人犯的機會讓受刑人私下會見妻兒。橋頭地檢署13日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後,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他涉嫌重大,1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調查局隨即發表聲明,指出有關陳員涉嫌不法一案,局長王俊力獲悉後深表痛心,第一時間已要求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依檢察官指揮,會同廉政署共同偵辦,全力配合檢察官調查。調查局指出,已免除陳員的組長職務,停止其承辦案件業務,進行後續人事調整作業,一經查證屬實,絕不縱容包庇,定予從嚴、從重究責,絕不寬宥,並要求同仁嚴以律己,恪遵法紀。檢廉查出,民國108年至110年間,陳員涉嫌收受在台北監獄服刑陳姓受刑人,及在高雄監獄服刑的江姓受刑人,兩名家屬的賄賂,每次收取十萬至二十萬元不等,換取讓兩人利用借提庭訊的機會,於監獄外處理私事及與妻小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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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擊手腦死 國家級館主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胡姓男子去年參加新北市拳擊俱樂部舉辦的友誼賽,因頭部遭到重擊後腦死不治。台北地檢署指出,現場未依規定安排醫護人員,賽後無法評估選手狀況,認為丁姓俱樂部負責人涉及過失死罪嫌,十三日依法將他起訴。新店拳擊俱樂部成立約十七年,擁有國際一星拳擊教練、A級國家級拳擊教練及裁判資格的丁姓負責人,也兼任拳館教練。去年七月三十日下午,該拳館舉辦「第十一屆全國大拳頭拳擊友誼賽」,二十六歲的胡男報名七十五至八十公斤級賽事,與二十九歲的徐姓男子對戰。比賽初期雙方你來我往,但胡男後來遭對手連續攻擊後倒地,裁判判定實力懸殊,立即中止比賽並判定徐男獲勝。胡男下場後仍頭暈目眩,其女友立刻叫救護車,但送醫搶救後,仍因顱內出血而腦死不治。檢方指出,丁男明知國際拳擊總會技術及競賽規則,比賽應配置醫護人員在場,且應由醫師依國際拳擊規則附錄的「體檢合格證書」表列事項,評估選手適合參賽後,選手才能參賽,且賽後應由醫護檢查拳擊手狀態,隨時採取必要救護。但丁男疏未注意安排醫護在場,僅讓拳擊手過磅並出具「保證個人身體狀況確實良好」聲明書,即任由拳擊手參賽,且未注意安排實力與經驗相當的對手,認定丁男涉有過失,十三日依過失致死罪嫌予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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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使用條例 2項子法通過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為完備「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後的法制,內政部十三日於部務會報通過兩項辦法,規範員警開槍後可能衍生適法性爭議的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事宜,並對合法使用警械導致第三人損失,明訂補償及其救濟方式。內政部表示,警察依法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安全,但執行職務時面對各式危險,依法可使用警械以保護自身或民眾安全。為讓員警執勤使用警械更有保障,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已於去年十月十九日公布施行。內政部十三日再通過依該法授權訂定的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及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兩項草案,進一步落實員警用槍及保障民眾權益,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內政部指出,警械調查小組部分,彈性配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成員包括機關代表、鑑識、彈道、法律、警政、心理、精神醫學等領域專家學者、律師公會、關注警察權益或人權團體代表及警佐人員,其中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不得少於總數的一半。為釐清事實真相,調查小組對於十年內的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得開啟調查;調查時得通知事件當事人到場或請相關人員列席說明,並得視調查需要,實施現場勘查、訪談或模擬;調查報告完成後,應公開供外界檢視,維護民眾知的權利。在警械補償辦法部分,為妥適處理警察依法用槍致第三人受損的補償事件,針對請求權人及補償機關界定、補償方式、項目及基準分別訂定標準。為有效化解歧異達成共識,草案也明定處理補償事件,可採取機關與請求權人以協議方式進行;至於請求權人若不服補償金額,或補償機關於法定期間未為處分等情形,請求權人可提起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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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毒品原料遭緝獲 暴利5.7億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吳姓男子涉嫌從中國大陸走私五百六十六公斤毒品原料到台灣,屏東檢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走私等罪嫌將吳男起訴,全案正擴大追查中。屏檢指出,這批第四級毒品原料甲基苯丙酮,可製成「喵喵」毒品三百八十二公斤,黑市價達一億五千二百多萬元,可做成一百九十一萬包的毒咖啡包,暴利高達五億七千餘萬元。屏東地檢署表示,專案小組獲報有運毒製毒集團自中國大陸地區走私毒品入境,澎湖地檢署將涉嫌運毒的吳姓嫌犯查獲,交由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陳妍萩訊問吳嫌後聲請羈押獲准,並深入追查案情。檢方偵查發現,綽號「義哥」的吳姓男子及所屬集團,於一一一年十二月起即共謀運輸第四級毒品甲基苯丙酮等原料;一一二年二月間,該集團成員自中國走私到台灣,同年二月十三日下午二時許「義哥」所屬集團遂聯繫吳嫌,相約於高雄市鼓山一路與臨海三路見面,接收載運毒品原料到屏東縣九如鄉住處,再搬到借用的小貨車上藏放等候集團指示,但隨即被專案小組當場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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